其实,与不及相对应,如果过度了,也是不孝的表现。 春秋后期,礼崩乐坏,贵族奢侈过度,僭越之风,时有发生。 《左传》成公二年中的相关内容,就记载了宋文公葬礼“僭越”:八月,宋文公卒,他是宋国第一个厚葬的国君,墓中填满了大蚌蛤烧成的灰和木炭,寒进了很多的车马,甚至使用了人殉,而且有特别多的随葬品。椁的式样模仿天子的宫室、宗庙,棺则使用了天子才能拥有的装饰品。诸侯可用车马,但是有量的限制,文公肯定突破了规定;棺椁的形式像宫室、宗庙的屋顶,是天子的制度,文公享受了,也突破了规定;棺材表面绘制相关的图案,上面覆盖着装饰品,这本是天子的专利,文公使用了,就是“僭越”。 孔子认为,这种奢侈的殡葬行为,尽管表达了对死者的尊敬和爱戴,但却是一种僭越行为,因此不是孝。 孔子强调,办丧事,应该节俭,“以其奢也,宁俭。”不重奢华,重在哀戚。“子食于有丧者之侧,未尝饱也。”“子于是日哭,则不歌。”(《述而》)子游曰:“丧致乎哀而止。”子张曰:“……祭思敬,丧思哀,其可已矣。”(《子张》)都是在发扬孔子这方面的思想。孔子还认为表达哀戚也要适度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:伯鱼(孔丘之子,名鲤)的母亲死了,一周年后,伯鱼还在哭。孔子听到哭声,问:谁在哭?弟子报告说:鲤。孔子听了,笑着说:过分了!伯鱼听罢,再也不哭了。母亲死了一年,伯鱼仍然在哭,孔子认为不符合礼的规定。 孔子一方面觉得“三年之丧”孝,改成一年,不但不孝,而且还不仁了,另一方面又认为殡葬搞得太隆重了也不好,同样是不孝。孔子的观点乍看起来好像矛盾,其实不然。 实际上在孔子那儿,殉葬的奢简并不是判断孝的标准。在孔子看来,周天子的殡葬与诸侯的殡葬相比较,规格高一些、随葬品多一些无可厚非。但是如果诸侯的殡葬和周天子的一样隆重的话,孔子就反对了。后人一说起厚葬,往往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孔子,认为孔子是中国传统社会厚葬的“罪魁祸首”,这实际上是对孔子的曲解。 (二)以“礼”为核心 儒家提倡孝道,儒家殡葬伦理思想以“孝”为基点,同时还以“礼”为核心,把“孝”与“礼”结合在一起。 孟懿子问孝。子曰:“无违。” 樊迟御,子告之曰:“孟孙问孝于我,我对曰‘无违’。”樊迟曰:“何谓也?”子曰:“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。”(《为政》) 孔子强调在父母的生前事后,都要严格按照礼节的规定行孝,不能有任何违礼的出现。正因为这样,当宰我提出“三年之丧”为期太久的时候,孔子就愤愤然责备其“不仁”,说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,子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!”孔子更明白地说:“父在,观其志;父没,观其行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。”由此可见,孔子所说的“孝”不仅仅是指内心的诚意,更是对先人体制与存在事实的尊重。就在这种尊重之中,孔子油然体会到“礼”的永恒庄严。 然而,尽管孔子主张以“礼”为判断子孙是否尽孝的标准,但是,孔子倡导的这种殉葬观念,客观上却为当时以及后世的厚葬风气提供了理论依据。一方面孔子对于殡葬的“礼”没有进行系统明确的阐述,对于其规范也没有做出具体的说明,另一方面孔子崇尚周礼,对于周朝天子、诸侯等人的厚葬,非但没有批评,而且还持一种肯定的态度,他只是反对僭越的厚葬,因而在孔子还活着的时候,厚葬之风就已经初露端倪。 《中庸》说:“事死如生,事亡如存,仁智备亦。”儒家把“事死”和“事生”相提并论,并且认为只有做到事死如生,事亡如存,才能仁智兼备。事死如生,长辈在世时要孝,长辈去世后,也要孝。长辈在世,子孙的拳拳孝心自然好表达,子孙是否尽孝,长辈本身就可以作为评判者。但是长辈去世后子孙的孝心如何体现呢?子孙是否尽孝需要依据什么标准来评判呢?又有谁来做评判者呢?在这种情形下,原本是表现形式的殡葬成为主要内容,殉葬的奢简成为判断孝的标准,是否合“礼”反而不重要了。 (责任编辑:悼词文化网) |